“再不还钱我就要去坐牢了”
近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名誉权、隐私权纠纷上诉案。
二审认定前男友的行为侵犯了女大学生的隐私权,依法改判前男友赔礼道歉并赔偿女大学生精神损害抚慰金3千元。
女大学生索要欠款不得
反被前男友泄露性隐私
一
审
支持赔礼道歉
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
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陈真将其与王敏之间的性隐私公之于众,显然侵犯了王敏的隐私权。但对于王敏名誉权的侵害,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实。
一审法院遂支持了王敏要求陈真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;以伤害尚不致于造成精神痛苦的严重后果为由,驳回了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。
而辱骂或宣扬隐私的行为往往只是发生在一瞬间,因王敏无法明确上述侵权行为是否还在继续,故一审法院对停止侵权请求难以支持。
二
隐私权受到侵害
改判赔偿精神损害3千元
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
首先,自然人享有隐私权。而性隐私是自然人最核心的隐私之一。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书等证据,足以证明陈真未经王敏的同意,擅自将双方之间的性隐私向他人公开宣扬,侵犯了王敏的隐私权。
其次,从在案证据看,王敏在遇到纠纷和问题时,也容易情绪激动,并存在过激言辞。陈真的不当言辞,属于在特定情境下的应激反应,法院对陈真的不当言论予以批评。陈真的不当言辞起因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及经济纠纷,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陈真具有贬损王敏名誉的恶意,也不足以证明陈真的言辞造成王敏的社会评价降低。同时,陈真向他人披露王敏性隐私的行为,不属于侮辱、诽谤,即便确实对王敏造成影响,也不构成对王敏名誉权的侵犯。
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
即王敏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。
自然人的隐私权受到严重侵害的,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。本案中,陈真出于炫耀等个人目的,擅自将王敏性生活隐私向陈真的同学、老乡以及同事等人公开披露,该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王敏的羞耻感、自尊心,而且对王敏未来的生活亦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,陈真的侵权行为必然会给王敏带来一定的精神痛苦和损害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,结合本案实际情况,考虑陈真的过错程度、侵权行为的情节等因素,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为3千元。
上海一中院遂作出上述改判。
法官寄语